泰国巨型鲶鱼与穗须原鲤被CITES批准,可以用于商业养殖出口!
11 ม.ค. 256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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泰国巨型鲶鱼与穗须原鲤被CITES批准,可以用于商业养殖出口!
泰国巨型鲶鱼与穗须原鲤被CITES批准,可以用于商业养殖出口!
泰国巨型鲶鱼与穗须原鲤被CITES批准,可以用于商业养殖出口!

    2024年1月9日,据泰国媒体报道,泰国渔业部副部长、渔业部代理总干事Bancha Sukkaew先生透露,在向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(CITES)秘书处提交用于国际贸易的水生动物养殖设施注册证书后:

    CITES已批准泰国养殖用于商业用途的水生动物,目前包括1处淡水鳄鱼养殖场、淡水水产养殖研发中心、内陆渔业研究与发展中心(养殖巨型鲶鱼和泰国Yisok鱼)等6个地点。此外,泰国还将继续寻找市场的贸易机会。

养殖地包括:

1. 黎府内陆渔业研究与发展中心

2. 北碧府内陆渔业研究与发展中心

3. 乌隆他尼府淡水养殖研究与发展中心

4. 廊开府淡水养殖研究与发展中心

5. 大城府淡水养殖研究与发展中心

6. 叻丕府淡水养殖研究与发展中心

    泰国自1983年成为CITES成员以来,依据CITES公约规定,强调野生动物的保护,并通过正规的贸易渠道提高经济发展,支持野生动物合法繁育用于商业用途,实现可持续利用,是成为该公约成员的一个重要目标。其中,淡水鳄鱼、咸水鳄鱼、亚洲龙鱼、泰国穗须原鲤、巨型鲶鱼均属于CITES公约清单末尾的水生动物,被视为濒危水生动物,禁止商业贸易。然而,公约规定,只要水生动物可以在圈养环境下繁殖,并已在CITES秘书处注册,就能用于商业交易。

    目前,泰国饲养鳄鱼的29个地点已在CITES秘书处登记,通过出口贸易创收价值超过70亿泰铢,其中还包括其他与鳄鱼相关的产品和业务。

    由于已具备繁殖和养殖泰国淡水鳄鱼的潜力并已完成注册,因此泰国是亚洲拥有最多鳄鱼养殖地并持有贸易出口许可证的国家。2023年,泰国首次被CITES秘书处注册为巨型鲶鱼国际贸易繁殖地,成为世界上第一个能够繁殖该物种的国家,因此被认为具有巨大养殖潜力加之巨型鲶鱼在国际市场上也有需求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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